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,明星代言已成為企業營銷和廣告推廣的重要手段,以**影視演員、歌星、體壇名將、社會名人等各界明星作為企業和產品代言人的現象日益普遍。成功的明星代言能令代言的品牌或產品相得益彰,使目標消費群體倍感親切和信賴,反之,則會給消費者留下極差的印象。
所謂明星代言,是指名人、明星的平面肖像或錄像,通過一系列的宣傳載體讓產品的終端受眾廣為知曉的一種營銷工具。
1標準代言
標準代言一般是電視上的視屏廣告。由于藝人在拍攝視頻廣告的過程中,企業除了需要策劃廣告拍攝的內容外,還要協調藝人可拍攝的時間,所以制作周期長,拍攝成本也高。
2 平面代言
平面代言通常是我們在超市里看到的某個產品包裝盒上明星的頭像。平面代言是傳統代言類別中*簡單也是價格低的一種,總費用一般是標準代言總費用的60%到80%。
3 松散型代言
三年前, 有很多的企業都喜歡這種玩法。像這種玩法一般是要看企業追求的目標是什么。如果說這個企業是非常有個性的,它所追求的是潮流,那么它就會邀請一波潮人,來為自己代言。
4 戰略代言
戰略代言和合伙人代言具有一定的相似點和不同點。
相似點在于,對品牌來說,能夠獲得相對代言人更多的權益,卻不必事先支付高額費用。企業變營銷為投資。
不同點在于,戰略代言中,明星是與企業共同研發產品,共同分擔產品推廣的責任,并對產品從設計到銷售的全過程負責,從而獲得共同分享產品銷售的收益。
5 公益代言
在以前明星沒那么商業化的時候,如果一個企業開展一場公益活動時,需要邀請藝人來做形象大使。一般情況下,藝人都會同意。
藝人為公益活動代言,企業只需要花費一到兩個正常商業活動的價錢。而且,企業可以讓藝人為自己的公益活動代言1年。
6 合伙人代言
明星合伙人的核心是“關系轉變”。對IP/明星而言,完成了角色關系轉換,不再是履行合約后拍屁股走人的所謂“代言人”,而是直接對產品銷量全權負責的“推銷員”,核心利益與企業方高度一致,成為了事實上的“命運共同體”,合約期比較長。